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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读《霍乱时期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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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 19: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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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横看成岭侧成锋,远近高低各不同。看经典一如看山,既然众人能在莎翁悲剧中看出一千个哈姆雷特,看《霍乱时期的爱情》必然也能看出一千个马尔克斯。
     读经典向来如此。
     限于阅历与学识,我读《霍乱时期的爱情》只能是我个人的时间切片与读写片段,凌乱无章。十段读书笔记对我的作用基本只有一点,就是多年以后偶尔看及,能快速回到当时读该书时的语境里,并以现时因时间虚长的所谓阅历自比,或再行延伸下去,或能生出几分自我的感概。
     所以,这个当初的《十读》其实应该只能是留给自己看的一堆零星的素材而己,留给自己的只能是太多的缺憾,根本不适合搬出来让大家们看。
     我常有期盼,自己将来能整出点起码自已满意的东西,但是我知道最起码现在惟一能做的只能是学习积累或沉淀,但毕竟还算知道自己的欠缺与不足,这对我也算足夠幸运的了。
      所以,这十段在博里好不容易找出的小随感,对于我只能強调是关于时间的记忆,随意且青涩。
      借助时间,我可以很快跳跃到那时看老马的语境里,独自享乐一回。
      其实真挺喜欢老马这个老头,文字说一不二,下刀利落,不做他想。
      又其实若懒得读他的文字,也可以找出一张他的照片,一看便知他是个什么样的人。
      那叫派。
      尤其喜欢该书的结尾,记得我当时计划对马尔克斯超绝的结尾的美感好好写一点,但是不知何故落了个没有结尾的尾巴,只能这样了,算个遗憾,因为荡气回肠的好文字得有流畅的气场,必须前后照应着读才行。限于时间,我已无法再续当时的读时的语境了,他日如若我对老马再感兴趣,我会在这点《十读》的基点上再行阅读,或许会整出些或系统或兴味的东西出来,现在只能这样了,众看官別笑话就是了。
 楼主| 发表于 2013-11-2 19:5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读《霍乱时期的爱情》  

2012-10-23 08:11:28|

      自昨晚,开始展读《霍乱时期的爱情》,一开始做好了马尔克斯天马行空的文字传述的准备,但是出乎意料,或话也在情理之中,他完全脱离了《百年孤独》的叙事风格,变得客观而亲和了。
      或许,这也正是他近十几年苦思冥想,意欲走出因诺贝尔给他造成了影响的结果。正如国内的莫言,我一直替他担着心,因为莫言的底气与厚重劲儿,远不及马尔克斯,面对今后每一篇文字将要面对世界性媒体,莫言将何去何众呢?记得他困惑过如何摆脱那些繁复的文字理念,而脱去匠气,谁都知道,这很难。
      小说开始显得马尔克斯在刻意铺垫,以造成一种前松后紧的文字张力。不知从何时起,我其实已不喜欢读小说了,因为不满意平庸写家的表白与跳出来说话,好文字里是看不到写家本人的。
      读了老马等人的好文字,开始意识到小说的文字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作者因宏大的述事而造成的一种整体的氛围或风格。
      或许这也正是马尔克斯本人认为的,一个东西总已在他的脑海中是一本书,他迟迟不下笔的原因,只是没有想好开头到结尾的一句话的原因。
 楼主| 发表于 2013-11-2 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二读《霍乱时期的爱情》  

2012-10-28 11:00:07|  
        
       不觉间,《霍乱时期的爱情》已经读到100页整。马尔克斯关于本书的行文风格已经有所了解,总体感受其行文的流畅程度出乎我的意料,或许他是有意摆脱《百年孤独》中天马行空、不要逻辑、无所顾忌的写作风格,而变得平实、简单、健康、从容了,简直可以说是由魔幻现实主义风格转而为彻底的现实主义,或许是杨玲的直译风格所起的作用,可以说,这本书是我近年来读到的少有的极为流畅的国外作品。
      前奏非常之长,写的其实是两场葬礼:
      一是女主角的丈夫和一个朋友传奇般的残生,丈夫的朋友是一个智者,谁也不知他来自何处,因下棋与她的丈夫成为挚友,甚至资助他开设了全城惟一一个照相馆,但因为他功德圆满,看破红尘,而用摄影液的氰化金蒸汽线束了自己的生命。
     二是在女主角丈夫参加完朋友的葬礼,也因爬树去抓自己喜欢的鹦鹉而摔死,在参加完丈夫的葬礼,男主角方才现身。但是,女主角却选择粗暴的拒绝于他。
     后面,就开始回到从前,开始写两人缠绵悱侧、浪漫无比的初恋,可以说是史诗般的荡气回肠,不得不佩服马尔克斯是写爱情的老手。

     虽然本书力求写实,但是,字里行间仍能强烈得感受到马尔克斯桀傲、浪漫的写作风格,这是一种无形的诗意,激染着我读下去,他又象是马尔克斯在讲述一个二十世纪的爱情童话,散发着强烈的西班牙异域色彩,如同他们的西班牙吉它,热烈、直接、真实、阳光,直抵我们缺少真爱的心底,让我们由衷奢望这样的理想主义爱情。
 楼主| 发表于 2013-11-2 19:54 | 显示全部楼层
三读《霍乱时期的爱情》  

2012-10-30 16:22:30|  

         想想自己的读书有些特别,大部分时候,我不会跟随作者的文笔或者思路一路看下去,而往往是一种不同的想法,谁知道狡猾的老马玩得是什么鬼花样呢?
         想想这样也挺好,这一定程度上不是我读老马的书,而是在我读我自己的书,而所读的那本书就成为一个天马行空放飞我思想的载体与触媒。所以,写出的读后感,有时永远是属于自己的读后感,甚至可以完全和书中的感觉无关。也或许,我把读书看成了一种行为艺术,所以,这决定了同样的一本书,每个人都会写出完全不同的读后感,而所读的那本书,只是一条通往自己精神禁地的飞机场,等思想飞机飞到高空,便有时可以遗忘那个曾经托自己起飞的飞机场。
         读书有这么好的事,干嘛不干呢?哈哈。
        这次阅读,第一次留意了男女主角的名字,男主角的名字叫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女主角的名字叫费尔明娜.达萨,他们之间的分手如果不了解马尔克斯的思想,会认为缺乏铺垫与陈述,但这就是特立独行的马尔克斯的过人之处,或许甚至从书面上认为,他们之间的分手只是因为达萨不喜欢阿里萨说的一句话:“这可不是花冠女神该来的地方。“
      仅仅是因为这句话,达萨决定离开阿里萨。任凭阿里萨如何忏悔,如何表白他有多喜欢她,从此,将他从她的脑海中抹去。
      然后,阿里萨为了排遣对达萨的刻骨思恋,转而开始与622个情人步入奢靡而滥觞的情欲泥潭。
 楼主| 发表于 2013-11-2 19:55 | 显示全部楼层
四读《霍乱时期的爱情》  

2012-11-1 22:50:42|  

        不知不觉,从三读开始,我又读了一百页。
         或许读这个本书,对别人看人是修炼自己的旅行,但对我们来说,更象是个人人生旅程上的一个节点。
        究竟什么才是人生活的意义?我有时迷茫,是因为我妄想或者期望自己的人生能留下很有意义的轨迹。
        虽然马尔克斯意欲表达的是各种情感的情感过程,但是,错综复杂的关系,每每让人陷入迷局,那场每人意欲走入的迷局,总让每个人迷失加失落,究竟人一辈子想要追求什么,表达什么,忏悔什么?
 楼主| 发表于 2013-11-2 19:5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山人 于 2013-12-31 16:11 编辑

五读《霍乱时期的爱情》  

2012-11-2 19:37:33|  

      当展开他的二十五本,记载着他的622个情人的情爱笔记本,谁也不得不承认,阿里萨是个情圣。
      正因为他把性爱看做纾解他对他最爱的人的一种减压方式时,不得不怀疑他对这622个女人究竟是怎样一种情感。
      这本书可以说真是一本爱情专著与大全,马尔克斯写了几乎有几十种不同的他遇到与经历的情欲,有真心的,有虚伪的,有奔放的,有压抑的,有放纵的,有淫荡,甚至我刚读到的,没有性爱的真心之爱,他让达萨知道,原来真的可以没有性爱的爱情。
     马尔克斯的文字有种神奇的魔力,任何人与事在他的笔下总会展现出奇瑰的魅力,这种超常的文字控制力,我更愿意相信马尔克斯是一个法术高明的巫师,见山不是山,见水不是水,有的只是属于他自己的格局与境界。
 楼主| 发表于 2013-11-2 19:5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山人 于 2013-12-31 16:13 编辑

六读《霍乱时期的爱情》  

2012-11-04 15:36:22|  

      今天一天几乎读了一百多页,沉于马尔克斯超凡的文字陈述能力的丛林里,很容易迷失与沉迷,因为他的东西有一种刻骨铭心,让人无可自拔的魔力。
      从字里行间,总能感受到太多的感想可以诉诸笔端,但真正坐下来想写出这些感想时,却发现自己无法下笔,因为这样灵感与才气渗透在马尔克斯的文字丛林中,要想时时捕捉,恐怕我得承受时开着电脑,能写下一百读的感想。
      真为我那些读他作品的感想现在却又想不起来,可惜了。
      所以,我自己认为,这是一部可以反复读的书,而且每一次,你都会有截然不同的感想与收获,虽然,他的文字看上去那么直白与浅显。
      从一定程度上说,这本书可以说是空前绝后的性爱宝典,想想看吧,622个情人的经历,会是多么气势恢宏的情感乐章,性这个对于国人有些说不口的字眼,在这部书里却成了力量与美的象征,他们为了这个追求,代表了那个民族向上的力量与追求。让我们开化与感到卑微。
      这一百多页或许感想最多的就是各种形式,光怪陆离的性爱经历,阿里萨这样一个情圣,其对达萨保留的处男身,竟然被一个看上他的女人夺去,然而,他却不知她是谁。他的炮友坦诚的向他陈述,她最刻骨铭心的性爱,是她在防波堤上被一个看不到面孔的男人强奸的感受,为此,她到处告诉别人她的这段经历,意欲找到这个男人,却丝毫不顾别人对她怎么看。他与她的一个情人共守的一个爱情宣言是:你可以不忠,但不可以背信弃义。他的看上他的情人,为 了他,付出了一生,而他向她提出性要求时,她却拒绝了他,因为她突然觉得他象他的儿子。
     马尔克斯认为,爱情最大敌人并不是性能力随着时间的流逝而丧失,最可怕的就是死亡,因为一旦死去,什么都将灰飞烟灭,包括本书的写下去的最大线索,阿里萨对达萨半个世界的伟大之爱。
 楼主| 发表于 2013-11-2 19:5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山人 于 2013-12-31 16:14 编辑

七读《霍乱时期的爱情》  

2012-11-05 16:31:39|  

       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最称许的是马尔克斯营造的真浪漫与真性情的情感意象,能明显感觉到有一种高贵的气质与血统,他弥漫在马尔克斯如抒情诗般的文字感觉中间,散发着别样的生机与快感。我也一直觉得,写东西其实是一种想方设法思考如何把更为到位地把自己的收获完美展现给读者的一种艺术,这便需要写字者的超常的文字把持力与驾驭感,如果一部书,连作者都没有自信与底气把他出版出来,那他肯定不是一部好的作品。
       我认为,好的作品,只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对整个人类的进程有着绝对影响力的史诗性作品,足可以在今后一个时代,对我们凡人有着超常引领与启迪作用的绝世之作。第二种便是能完美展示自己的内心,哪怕是最微观的东西,最不足以以道的东西,但是,他弥足珍贵之处在于这是一个个体的心灵范本,不可复制,无以复加,会散发出熠熠生辉的气质与魅力。
        我认为,《霍乱时期的爱情》的神奇魅力在于,他是这两种作风风格的完美统一体,既对我们每个读者关于时代,关于文明,关于历史会有一个冷静的审思,又可透析出马尔克斯的浪漫、宽容的性爱观,我们早已被那些孔孟之道蒙昧得太久了,我们早已丧失了对自己个人情感的掌握与把握,因为我们早已活在这个社会所谓道德的信条里,我们根本不能越雷池一步,当然,这不是说我们就可以将此作为滥情与放纵的借口,因为,马尔克斯赞赏的是那个伟大的阿里萨对心中的爱人达萨的半个多世界的忠心不渝,那622个情人的性爱经历,只是相对这场伟大爱恋对称的砝码,足可以让读者量衡这场爱恋的史无前例与后无来者。
 楼主| 发表于 2013-11-2 19:5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山人 于 2013-12-31 16:16 编辑

八读《霍乱时期的爱情》  

2012-11-06 21:54:47|  

       或许本书让平常人觉得最神奇的就是马尔克斯描绘的情圣阿里萨的形形色色的情爱经历,尤其是至达萨的丈夫死去之前,他唯一仅剩的一个十六岁的少女,因为他坚信性爱是他惟一能够战胜衰老与绝望的良药,也正是这些执着的性爱,支撑着他能够等到达萨的那一天。
      对于阿里萨,他无时无刻不盼望达萨的丈夫死去,但是,真的这一天来临,他却首先面对的是一种自己死期临近的恐惧,所谓人是个奇怪的动物,往往会在最后的一秒钟,捐弃前嫌,走向人性的反面。
      或许有时爱与恨是可以转换的,尤其是关于情感,爱与恨有时相依相存,成了一个奇怪的统一体,正因为阿里萨在达萨丈夫死去当日,便向她表明他的爱,使阿里萨的恨达到顶峰,而阿里萨由每月至每周,最后每日,乃至每日两封的回信,或许彻底让达萨陷入爱与恨的两难境地。
      马尔克斯,不得不佩服他是个真正洞悉人性的写作高手。
 楼主| 发表于 2013-11-2 19:5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山人 于 2013-12-31 16:17 编辑

九读《霍乱时期的爱情》  

2012-11-07 09:21:08|  

      或许这一段应该还应该记一下自达萨丈夫死去之后,阿里萨对达萨的示爱过程。其实作为小说,有时想想很难做到惟美与写实的统一,而马尔克斯却做到了,因为他把写实重点移向了心里,这就非常真实,而且又无形中具有了诗意的美感。记得如石看过这本书的感想他说是马尔克斯是在认真的写一个个故事,然后我们发现最后却发现这都是不可能实现的骗局,而我认为这确实一部情爱小说,只能说是一部彻彻底底的爱情专著,甚至说得夸张一些是一部爱情学术论文,因为只有建立在这个基础之上,马尔克斯才可以放心而张扬得展开他想象的翅膀,即可以凌驾于人物之上,又可以超绝于情节之外,游刃自如,让读者时处处眼花缭乱,应接不暇。
      肯定的,每个人对这部书的理解肯定不会相同,因为我们在读每一部作品的时候,都会不知不觉中将自己的情感体验与书中人物做一种本能的交流与互动,这便是一种很奇妙的阅读体验,马尔克斯诡异得做到了,所以说,他是个彻底的文字魔法师。
     他应用文字的能力在阿里萨与达萨的情感转变中表现得淋漓尽致,他让我们切实感受到,情感的无常与情绪化,所以,任何不可思议的感情都有他存在的客观理由,除非我们不用真情,将情感当成一个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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