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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各位读拙作,欢迎关注本公号。 “昆山砍人”事件正在发酵,看着朋友圈杂七杂八的声音,尤其是一些法律人士又在高高在上、指手画脚,在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之间嗯嗯呀呀,唧唧歪歪,老虫实在是如鲠在喉,不吐不快: 过你妈的当,纹身男刘某这样所谓的社会哥,杀了就是为民除害,都应该给见义勇为奖,这有什么好争论的。 若是被刘某砍的就是这些法律人,你看看他们,还争论不。 法律若是不能惩恶扬善,除暴安良,要这样的法律干什么。 最讨厌一些法律人士动辄拿“法不容情”说事,诚然,法律是刚性的,情感是感性的,很多时候不能感情用事,以情释法,但反过来,哪个国家的法律,都是建立在基本的道德伦理之上,都是为了维护公序良俗,世道人心。 若是没有了人性的支撑,这样的法律,就是反人性的,应该纠正甚至废除。 2 事件中的纹身男刘某,先后犯过盗窃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伤害罪等等。 可谓罪行累累,罪恶深重,多年的牢狱之灾,不但没有把他教育好,相反,还变本加厉了。 一副穷凶极恶的样子,车上还备着砍刀,一言不合就砍人。 这种人在社会上行走,本身就是治安隐患。对于每一个有正义感的人民群众,也都有责任和义务,对这些人肆无忌惮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制止、反击和打击。 多行不义必自毙,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刘某的手起刀落,没想到最终落到自己身上。 最让人瞧不起的是,既然是社会人,你刘某应该迎着砍刀而上,这才是有种,你跑什么。 《水浒传》里的泼皮牛二、恶霸镇关西、淫贼西门庆等,无论怎么坏,人家至少是迎着杨志、鲁智深、武松的刀枪棍棒而上,通俗地说,都是战死的,也没有退缩。 在此,建议那些继续混迹社会且以社会人骄傲和自豪的社会哥们,没事多看点《水浒》,学点古代地痞流氓的精髓,别一代不如一代。 3 扫黑除恶,光靠公检法等司法机关的力量,远远不够。需要人民群众群起而攻,是一场不折不扣的人民战争。 好多年前,老虫老家一个安静的小村庄,因为拆迁的问题,来了一群手持刀枪棍棒、气势汹汹的所谓社会人。当时,大队书记在喇叭筒子上一招呼,男女老少齐上阵,抄起镰刀、噱头、铁锨,平时老实耕种的农民,一下子成了无所畏惧的革命战士。 在村头,还没等这些社会人咋呼,老少爷们就一顿猛砸,几分钟,这些社会人跑得跑,逃得逃,逃不掉的跪地求饶。 什么这个哥,那个哥,在人民群众汪洋大海的包围和喊打中,都是些土鳖。 昆山砍人事件,赶上了扫黑除恶大背景,又有汹涌澎湃的的民意支撑,结果应该不会太难堪。 值得反思的是,这么一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是非分明的正邪之战,在当今的中国社会,尤其是精英群体,还在争论不休,这或许比街头砍人更恐怖…… (我是老虫,一个集正义与邪恶于一身的男子,欢迎加个人微信18053576683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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