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锟斤拷锟斤拷锟斤拷锟斤拷锟斤拷支锟斤拷html5锟斤拷锟斤拷锟街诧拷锟斤拷锟斤拷锟斤拷锟斤拷锟斤拷锟斤拷锟斤拷使锟斤拷锟街伙拷锟斤拷锟斤拷锟不怕不怕(郭美美&nbsp;-&nbsp;不怕不怕) 这个世界,真的是不缺曝点。 就在慢半拍的熊猫同学写“高铁瘫”的稿子时,滴滴那边又出事了,又是一起奸杀案。 为什么又特么说“又”啊。 滴滴的事先按下不表,先把慢半拍的这篇“高铁瘫”写完吧。 这个热点看似已经过去了, 但大家心里有些劲没释放出来,又硬生生憋回去了。 这样无耻、让举国哗然的“高铁瘫”,200元罚款了事。 无耻者会不会更加无畏呢? (一) 这几天,孙赫同学出名了。 济南至北京的高铁列车,他瘫坐在那个本不属于他的座位上。 面对乘客、乘务长、乘警,孙赫同学满口谎话,嘴脸无耻, 更牛掰的是,他的眉目间还有一种迷之微笑, 如此流氓无赖,又如此自信淡定。 网络上很快曝出,孙赫同学,可不是一般的小流氓小无赖, 根据网友提供的资料: 孙赫,山东莒南人,山东大学毕业,社科院研究生,韩国圆光大学在读博士。他自己还开了公司。 山东大学本科毕业后,他还留校工作了几年,哇,山东大学。 而且他在社科院读的什么硕士呢——法学硕士啊! So What!? 上了这么多年学,怎么能这样呢。 此时可以用电视剧《雍正王朝》里雍正他爹康熙老皇帝说雍正他哥哥的一句话: “你的书,都读到狗肚子去了吗?” 是啊,虽然我们的教育不太“素质教育”,但是,孙赫同学—— 你上小学时学过“思品”吧, 你上中学时念过政治吧, 你上大学时读过马列吧,这可是考研究生必考的, 何况你还专门读了法学硕士 …… 孙赫同学, 你的思想品质呢,你的法制观念呢? 你的书,真的都读到狗肚子里去了!? 看看社科院,孙赫曾经就读“法学硕士”的母校,有关人士的回复: “他硕士导师比较忙,带的学生也多……” 一日为师,终生为父。 从目前已经批露出的事实来看,孙赫当无赖耍流氓可不是一天两天,不是一次两次了。 在北京,他还因为欺诈房租被直接扭送公安机关。 如果说欺诈房租是在校外的事,不归学校管。 那么考试作弊呢, 这么严重的违规行为,就没有相应地警示惩戒吗? 也只是不再收他读博士就OK了? 对这样的学生,即使不处分,起码应该谈谈话,有所训诫,为他人生的小船拔正一下下方向吧。 而且,现在出事了,你们曾经的学生搞出这样无耻的表演,出了这样轰动全国的事,你们依旧是“很忙”,都没空亲自回应一下? 也难怪,孙赫同学会一次又一次挑战诚信和社会公德的底线。 大学,真是到了只管开学收收学费,毕业发发证书的地步了吗? (二) 再看看此次最大的涉事单位,高铁。 在一片舆论哗然中,铁路方面及时地作出“回应”。 8月24日,铁路方面向社会公布: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一款三项之规定,给予孙某治安罚款200元的处罚,铁路客运部门将该男子的信息记录在铁路征信体系中,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购票乘坐火车。 And 又So What? 200元,这相当于一次违章停车吗。 更牛的是这个“一定期限”, “一定期限”是多少,24个小时,72个小时,还是一周、半年? 要知道,这是执法部门严肃而正式地向社会公开依法处理的结果,怎么还搞出个“一定期限”,这个需要躲猫猫、猜迷语吗? 就像法院宣判,他们能说,孙某因犯盗窃罪判处“一定期限”的有期徒刑? …… 这明显偏轻的处罚,是为了让我们看到高铁的宽广胸襟? 我们知道,法律对一个违法者的量刑和处罚,要看其行为对他人、对社会的危害,要看其动机、违法情节、还有社会影响等因素。 孙赫的行为,看似道德问题,但按这些标准,其实已经构成违法犯罪了,而且,看他的行为,不单是扰乱公共秩序这么简单。 首先,他侵犯了被他强行“换座”的那位女乘客的合法权益。 女乘客花钱卖了票,她购买的是一种服务,对号入座,安全、按时抵达目的地。 但是,由于孙赫故意的并且明显违背对方意愿的行为,导致女乘客购买的服务无法完全实现,这实质上已经侵犯了女乘客的财权和物权。 (唉,看到美腻的高铁小姐姐,对高铁的不满已经消了一半。而且觉得孙赫故意戏耍美腻的高铁小姐姐,应该罪加一等。) 第二,当高铁的列车长、乘警出面协调、干涉时。 本来十分简单明了的事情,因为孙赫带有恶意的个人主观言行,导致列车长、乘警——公共服务人员和执法人员——耗费大量时间与精力,而且对周边乘客造成影响,对列车的正常秩序造成影响。 孙赫不惜强调自己瘫痪了,起不来了。 如果按照理论上的工作和执法程序,列车长和乘警可以第一时间请医务人员鉴定孙赫的身体状况和精神状况,如果医学鉴定他没有瘫痪且没有犯精神病, 那他就涉嫌寻衅滋事、妨碍执行公务。 这是比单纯的扰乱公共秩序要严重得多的违法行为。 而且,事实上也不用医学鉴定,列车一到伟大的北京南站,孙赫同学就很正常地起身、走路下车,既没用轮椅、也没有拄拐,看那架式一口气上五楼都不成问题。 事实清楚、证据明白,孙赫已经用自己的亲身行动向列车长和乘警举证,我孙赫没有瘫痪,行为能力正常,本人就是耍你们的,来抓我,来抓我呀。 但是列车长、乘警并没有后续的反应,孙赫不但扬长而去。还在自媒体平台上将乘客、列车长和乘警都嘲笑了一番。 看,他精神状态也很正常,而且体现出了一位博士应该有的智商与情商。 如果不是那位女乘客在自媒体上曝出那段视频,这个事很可能就这么过去了,连这200元的罚款都不会有。 那孙赫,无疑又可以当一次“人生赢家”。 话说回来,铁路方面对孙赫的处罚,使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一款三项可不可以,也可以,这个也完全说得过去。 相关法律条款的内容是这样的: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那么,看孙赫的行为,其主观恶意,其行为对列车秩序对社会造成的影响,算不算“情节严重”,可不可以罚他500元。 如果考虑拘留偏重了些,那可不可以参照发达国家执法机构或者国内交警的处罚方式:罚他到火车站做若干小时的社工 ——让孙赫同学举个小红旗,穿个红马甲,在车站做些公益劳动,既弥补他的过失,又可以儆效尤。 不也是极好的吗。 我曾经跟朋友探讨过,平日里有人在网络上发几句不合适的话,都有可能被众里寻他千百度地提溜出来,拘留上十天半个月的。 怎么这么个家伙,跟列车长、跟乘警耍了半天无赖、说了满嘴的谎话,就罚他二百?还“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购票乘坐火车”,期限都不公布,这是给孙某留面子吗? 朋友们回复五花八门,其中有两条“神回复”: 第一,孙赫花钱了,他买票了,他只是要求调换同等座位。 第二,在大多数人眼里,孙赫触犯主要的是诚信和公德,这两样在我们这里不值钱。 这…… 我竟无言以对。 仔细一想,还真是,灰常有道理。 孙赫花钱了,他买票了,他只是要求换个同等的座位,这个事本身没毛病,只是看你对方愿意不愿意。 从这个角度,也得说说那个女乘客,人家孙赫不就是要换个座吗,人家都说自己瘫痪了,你为横么还要那样不解风情,弄得连列车长、乘警都跟着你受累,还被孙赫博士戏耍。 第二回复更要命,真真的是被点穴了。 确实,在大多数人眼里,孙赫触犯的诚信和社会公德, ——不——值——钱! 虽然缺少诚信、公德,会让整个社会额外付出巨额的成本,这个事很多人也知道。 但是,那是整个社会的事,那是千秋万代的事。 跟我有半毛钱关系? 是吗?不是吗? (尾声) 对于“高铁瘫”这个事,处罚结果出来后, 全世界最高兴的,恐怕就是这个孙赫了。 估计连他自己也没想到,处罚居然这么轻。 这一次,孙赫同学不仅戏耍了乘客、乘警、乘务长,而且戏耍了整个世界。 高铁,堂堂大国堂堂高铁,这个事情,真的就这样划上一个“圆满句号”了? (看到这么美腻的乘警小姐姐,对高铁的另一半不满也消散了。但是,孙某故意戏耍列车长和乘警,妨碍他们正常工作,就凭这点,也应该对他加重处罚。) <p></p> <p>转载声明:本文转载自「熊猫画画」,搜索「」即可关注。</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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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一戈 发表于 2018-8-27 14:33 看不到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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