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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读时代:零散的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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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3 12: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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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小麦 于 2009-5-30 12:21 编辑

最近闲来无事,看了几本书。有的书看得无趣随手翻阅一下,看到的是别人生活得一种状态,与已无干高高挂起;有的事看得有趣,颇合自己的胃口,读起来津津有味,以致废寝忘食,得意处禁不住拍案叫绝。
    感谢美文书店的小刘老板,总是在最新的时段让我看到最新的书。同时我也在图书馆借得几本别人翻烂的书,凡成书者必有其利,古人云:“开卷有益”,无论新书旧书,有缘的统统打开翻一翻,而且迷茫时书也是一味镇静安神良药。
    对于我,这是一个速读的时代,对于书一向是生吞活剥或者囫囵吞枣,来不及想什么,先把手头的书翻一翻,略记一记,也算是一桩事。因为全部是手记,平时又懒于梳理,今天看到这个版块的姊妹们在认真整理贴子,就一并贴上来,算是凑数吧。
 楼主| 发表于 2009-5-23 12:30 | 显示全部楼层
陈莉青《沙枣花》
自传体散文,非常热情的一本书,字里行间的热情如火一般扑面而来,作者对生命对生活的热情炙热感人。但那种热情与现今社会有些格格不入,“工业学大庆,农业学大寨”的情景毕竟是历史了,这样的书读者群可能会非常狭隘,但作者完全可以写自己的书燃自己的热情,让世界变化去吧!
 楼主| 发表于 2009-5-23 12:30 | 显示全部楼层
艾米《至死不渝》
讲了几个年青人的爱情故事,感情描写非常细腻也非常到位,书的前半部分对青年的爱情心理刻画很有真实感,能让人想起自己年青的时候,引起读者共鸣。但整个故事场景看不出历史跨度变化,语言表现有点苍白。开篇引人入胜,结尾编得有点乏味。小说主要人物的故事可信度和真实性令人怀疑。
 楼主| 发表于 2009-5-23 12:30 | 显示全部楼层
王小妮《一直向北》
这是自由诗人王小妮的人生笔记,她的散文跟诗一样美,但她没有像某些诗人的文字让人缥缈的悬在空中的感觉,而是从现实出发,以积极的态度、朴素的意识引起人的共鸣。
对于写作,她有这样的定义:“200元和40元不同,但我写那一千字的心态却是完全一样的”。“谁都有权力走进书店翻一本书,倒翻和正翻,都是他的自由,然后随手插在那儿,谁都可以出入菜市场,逐一摸过新鲜的蔬菜上的茸毛,然后放入。两件事的性质完全相同,没有人直正关心一本书和一条黄瓜的详细生长,看见它的全过程,衡量它的直实性,他付钱,他就能拿走某一件完成了的东西,这道理极其通俗简单。”
 楼主| 发表于 2009-5-23 12:3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小麦 于 2009-6-12 14:24 编辑

裘山山《高原传说》
书好看,非常好看的一本书,对于裘山山和她的书,不必我再费笔墨,《高原传说》的扉页里有详尽的描述,现抄录如下:
裘山山的作品总是充满健康而明朗的气息。
作为一个置身于军营30 年的作家,裘山山的作品自然有许多书写军营和军人的。尤其是那些驻守在风雪边关的西藏军人,几乎成了裘山山作品中永远的主角。她总是以温情而细腻的笔触,以敬畏而悲悯的情怀,述说着一个又一个关于西藏军人的故事,无论是不起眼的小故事,还是匪夷所思的传奇,读来都令人为之动容,内心跌宕不已。她的小说平和却不平凡,自有一种独特的气质。
她以洗尽铅华的文字,以机智幽默的风格,在散文中更加自由地表达着自己从容达观的生活态度和辩正睿智的人生思索。她是一个可以把真善美爱的阳光播撒到读者心田的阳光女人。
 楼主| 发表于 2009-5-23 12:31 | 显示全部楼层
读迟子建的文字
非常喜欢迟子建的文字。
我是孤陋寡闻的人,从看了她的小说《布兰基小站》才开始关注她的文字,在洪哥的博客里看到介绍烟台糖果剧编导孙金辉的时候,特别介绍了他是迟子建的同学,当时还想:看样子迟子建比辉哥还出名,与烟台搭边的故事更得看,找了她的几本小说集和散文集(《与水同行》、《迟子建散文》等)来读,读书能阅人,迟子建给我的感觉也非常温馨。
我给我的朋友说,读迟子建的感觉太美好了,好像她就是邻家那位常出门的大姐,虽然见了面就是笑一笑,可是共同的生活环境所产生的思想能引起人的共鸣,无论她讲的什么故事仿佛都是昨天才发生在身边的故事,鲜活得让人一直相信故事的存在。
《迟子建散文》故乡的吃食里有一段关于炖菜的描写,读后让人非常想家,想念那些过去的冬天:“如果不年不节的,平素大家吃得都很简单。由于故乡地处苦寒之地,冬季漫长,寸草不生,所以吃不到新鲜的绿色蔬菜。人们喜欢吃炖菜,冬天的菜尤其适合炖。将一大盆连汤带菜的热气腾腾的炖菜捧上桌,寒冷都被赶走了三分。人们喜欢把主食泡在炖菜中,比如玉米饼和高梁米饭,一经炖菜的浸润,有如酒经过了岁月的洗礼,滋味格外的醇厚。”
《我的梦开始的地方》她自己的述说:……比如《逝川》中会流泪的鱼,《雾月牛栏》中因为初次见到阳光,怕自己的蹄子把阳光给踩碎了而缩着身子走路的牛,《北极村童话》里的那条名叫“傻子” 的狗,《鸭如花》中那些如花似玉的鸭子等等。此外,我还对童年时所领略到的那种种奇异的风景情有独钟,譬如铺天盖地的大雪、轰轰烈烈的晚霞、波光荡漾的河水,开满了花朵的土豆地、被麻雀包围的旧窖厂、秋日雨后出现的像繁星一样多的蘑菇、在雪地上飞驰的雪撬、千年不遇的日全食等等,我对它们是情有热爱之情的,它们进入我的小说,会使我在写作时洋溢着一股充沛的激情。我甚至觉得,这些风景比人物更有感情和光彩,它们出现在我的笔端,仿佛不是一个个汉字在次第呈现,而是一群在大森林中歌唱的夜莺,它们本身就是艺术。
这样有激情有活力的文字,能不让人喜欢吗!
发表于 2009-5-23 19:30 | 显示全部楼层
虽然额近年基本不读小说了,但除了裘山山还有印象,N年前看过王小妮和迟子建,已都无印象。
羡慕小麦还能安静地读小说
请继续
发表于 2009-5-23 21:45 | 显示全部楼层
喜欢看见麦子写字远超过看麦子做饭 :loveliness:

麦子在《速读时代》之前,发在西窗的其他原创文字还很多,我以跟帖回复的方式收集整理进来,便于大家阅读。

[ 本帖最后由 素月缁衣 于 2009-5-23 22:18 编辑 ]
发表于 2009-5-23 22:1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素月缁衣 于 2009-6-12 15:36 编辑

读叶广芩的《豆汁记》   作者:小麦

《小说月报》第五期上刊登了叶广芩的中篇小说《豆汁记》,我非常喜欢,连夜看完,回味无穷。

《豆汁记》里讲述了一位清末御厨的媳妇莫姜和作者(被称做格格)一家的渊源,莫姜本是北宫门卖花生米的,一个风雪夜让作者的父亲文章里称作四爷的,捡回了家给了碗豆汁喝,然后发现莫姜其实是个绝妙的厨子,还是个知情知义的人。

这位出过国留过洋的四爷也颇有些意思,被作者称为情性中人,上趟昌平就牵回三只老山羊养在庭院制造“三羊开泰”的吉祥;游妙峰山轰轰烈烈弄了两车白皮松回来;听说清虚观的两条小长虫没法过冬也请了回家,这样的人捡回个莫姜歪打正着是个好厨子也不足为怪了。

莫姜的命有点苦,年青时做了宫女,伺候太妃,虽然长得不漂亮却很会伺候人,让老眼昏花的太妃指婚给了小厨子刘成贵,不成想这小她八岁的刘成贵厨艺不错人却不咋的,不但是个赌徒脾气还很暴燥,吵架时一刀下去莫姜脸上落下难看的疤,大清倒台他没了工作抛开莫姜不知音信,走投无路的莫姜才进了叶府。多年之后讨饭的刘成贵领着在外面相好的娼楼女子所生的无爹的孩子到叶府找到莫姜,莫姜变卖太妃留下的唯一值钱信物满人盘头用的翡翠扁方,帮他拉扯孩子。

早先的御厨无耐地做了烧豆腐的小工,偶尔会提些豆汁和豆腐渣去叶府找莫姜,小格格开始还鄙视,后来是“三年自然灾害”,莫姜在府里也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格格企盼着不上眼的酸豆汁了。

后来是文革,莫姜和刘成贵养大的孩子长大来革病入膏肓的四爷的命,七十岁的莫姜和瘫痪的刘成贵管不了,煤气中毒自杀了。

这应该是一部悲剧,却让作者诙谐的语言描写得妙趣横生,故事由普通人家喝的豆汁而起,贯穿了整个故事,还用京剧《豆汁记》做铺垫,再引出一系列人和故事,故事没用奇丽的语言,读起来却上口,能引人入胜。

我很感兴趣的还是故事中提到的吃,莫姜不但会做皇上太后们才能吃的醋焖肉、核桃烙、奶酥六品等高档饭菜,还能化腐朽能神奇,将极普通的东西做成绝妙的美食。用无用的松枝薰香肠,松肠走了出国门;将普通的小点心做成精巧美丽的小动物形象;将酸豆汁用一把锯末焖烧细细焖烧做得水乳交融,将下里巴的麻豆腐烧得有香有色,香飘四邻等等等等。

作者对昔日的御厨刘成贵的描写也不吝笔墨,落魄的刘成贵到叶府找莫姜时,格格刚喝了半碗自以为无上美味的冰镇桂花乌梅汤,那体力不支的厨子讨了半碗喝下去便说:乌梅是药店买来的一股药味,桂花用蜂蜜渍的不如绵白糖。后来刘成贵瘫痪在床,莫姜给他喝一碗用菜汁、黄豆大米面加蛋黄做的粥时,他用含糊不清的话说:要是用甲鱼汤再加点嫩羊肝,就赶上给太后喝的什锦粥了。真不愧是大厨。

作者对自己满人的姓解释得有点无奈,让一下让我记住了,她家祖姓叶赫那拉,辛亥革命后就姓叶了,莫姜姓他他拉,就姓了谭,再后来就姓莫了。

对于美食,作者悟出的道理:器具质而洁,瓦瓮赛金玉;饮食约而精,园蔬逾珍馐。布衣暖菜根香,恬淡平静的百姓日子是最舒服养人的。作者将做饭和写文章好有一比:面得揉,文得改,火候到了,饭就熟了,人品到了,文就成了,就这么简单。
发表于 2009-5-23 22:2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素月缁衣 于 2009-6-12 15:37 编辑

读迟子建《布基兰小站的腊八夜》   作者:小麦

布基兰用鄂伦春语是神衣上的可以招财祈福的小喇叭。小说里的布基兰是个林区小镇,有个火车站是个四等小站,还有顺吉家的小客店,就发生在这里的腊八夜的故事。小说里的主要人物:

老齐:火车站的信号员。
云娘:被人们奉做神,会作法,黑衣紫头巾,有装神偶的鹿皮口袋,有条叫嘎乌的狗。
顺吉:客店老板娘,会打猎。
老刘:派出所的警察。
刘志:因贫困而生的贼。

故事大意:刘志因偷窃被老刘抓获,但好心的老刘看到刘志贫困的家不但没逮他还送了米和油,刘志心生愧疚,剁下自己三根手指,老刘找人帮他接了手指又因感染小镇不能医治,想尽快送他去大医院,但小站因为火车提速快车不停,大家没有办法,在客店喝酒吃菜喝腊八粥的时候,遇到提着叫“喜凤”的红鱼从佛爷岭来的为了赶日子给儿子成阴婚的男人和女人,大家都在为快车不能停而担心的时候,快车在车站撞了云娘的狗而紧急停车,该上车的上了车,刘志扔了三根手指决心不再偷窃回家好好照顾孩子,老刘和老齐送他回家却看到刘志的儿子偷了镇上的红灯笼。

通过小说里一些朴实善良的平民的描写,我们似乎看到生活中的自己,一些普通的人默默地做着普通的事。小说对生活在林子的鄂伦春族的生活习性的描写,真实而有特点,神秘的云娘,豪放的顺吉,还有云娘的嘎乌,仿佛与我们有隔世的情缘,依稀的在梦里出现过。

迟子建在《布基兰小站的腊八夜》里的最迷人处就用看似平淡的故事抓住你的心,让你跟着她一直沿着昏暗的路走下去,还带着非常神秘非常绝望的感觉,当你终于看到一丝希望的曙光,满心欢喜的时候,却又“扑嗵”一下掉进冰冷的雪窝子里!也许这就是生活的本质,没有多少圆满可以让我们相信。

文章的语言很特别,有鲁迅式的道白般的白描:“进了腊月的太阳,就好象失恋了,早晨八点多才寡着脸出来,下午四点钟就缩着头下山了,整日没魂似的。”也有词一般的借景抒情,形容悲凉的哭声“裹挟着岁月的累累风尘,浸润着时光的缕缕伤痕”。

这一切,都让我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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