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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岁女孩嫌自己不漂亮 网购剧毒服下自杀(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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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8 08: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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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23岁的苏州女孩阿玲去年大学毕业,家境富裕,但是因为嫌自己不漂亮而且有狐臭,阿玲网购剧毒铊,服下自杀。幸亏抢救及时,才捡回一命。而那位刚大学毕业工作4个月的男生,却因出售25克剧毒铊,面临牢狱之灾。

女孩出院时一直面无表情  信息时报3月18日报道  25克铊,无色无味、剧毒,改变了两个年轻人的命运,给两个家庭带来巨大不幸。23岁的苏州女孩竟然通过网络购物成功购买了国家不允许随意买卖的剧毒铊,服下自杀;刚大学毕业工作4个月的男生,一念之差1500元卖出25克铊,面临牢狱之灾。
  23岁女孩吃铊自杀
  昨天,23岁的苏州女孩阿玲(化名)坐在轮椅上浅浅微笑准备出院了。半个多月前,她通过网络购物买了25克铊混在方便面中吃下自杀,幸而半小时内就被家人察觉送入医院,终于捡回一命。
  阿玲妈妈告诉记者,“2月22日中午11点刚过,女儿在家签收了一个快递包裹,她有抑郁症,情绪一直低落,有寻短倾向,也从不出门的。”警觉的妈妈感觉不对劲,找到了快递的封套,打通了上面寄件人的电话,电话那端一个年轻男人的声音告诉阿玲妈妈,包裹里面是25克铊,有剧毒的重金属,化工药品,“对方听说我女儿情绪不稳定,也很紧张,说那是不能吃的,要安全保存。我跑到女儿房间问她吃没吃,一开始她还不承认,我逼她把瓶子拿出来,她拿不出来,只好承认已经混到方便面里吃了。”阿玲妈妈说,女儿吃下铊后不到半小时,她就把女儿送入当地医院洗胃。
  但铊中毒非常少见,当地医院没有治疗经验和药物,父母通过网上信息发现南方医院有过治疗经验,于是带着女儿立即赶往上海乘飞机到广州,24小时内,阿玲就住进了南方医院。
  卖铊男生面临牢狱之灾
  卖铊给阿玲的男生,是上海某贸易公司的员工小王,刚刚毕业工作4个月,阿玲服毒当晚就已经被当地警方拘留。“我们打电话给他,说阿玲吃了他卖的铊,他也很紧张,当天下午就从上海赶到苏州阿玲住的医院,南方医院能治疗铊中毒的信息也是他上网查到后告诉我们的。”阿玲爸爸说。
  记者电话联络到了远在上海的小王爸爸,他告诉记者,“儿子从2月22日事发当晚就被警方拘留,到今天快一个月了,一直在拘留所,我们都见不到他,一直通过律师联络。儿子手续不全、一时大意犯了错误我们一家现在都很着急。”
  王爸爸很庆幸阿玲能够挽回生命,但也认为阿玲连累了儿子,“我儿子是学建筑的,刚大学毕业,在贸易公司工作才4个月,铊的危害性他不是很懂,可女孩是学环境工程的,还决定用这个东西自杀,她肯定更了解这个东西的危害性,知道是不能随便买卖的,她却骗我儿子是要做实验,说证明回头补,我儿子手续不全,一念之差就卖给了她。”
  自杀原因 嫌自己不漂亮有狐臭
  阿玲,是个有稍许男孩气的美少女,去年大学毕业,学环境工程专业,家境富裕。阿玲告诉记者:“活着没意思,就想死。”为何选择铊自杀?“在报纸上看过铊中毒死亡的报道。”
  阿玲爸爸说,女儿从大二大三开始心情低落,近来更患上抑郁症,“她觉得自己不够漂亮,觉得自己有狐臭,总自卑,觉得处处都不如别人。”
  阿玲给卖方发短信:“对不起,连累了你”
  王爸爸给记者转发了阿玲抢救清醒后给儿子小王发的短信:“我只是自己不想活了,不知道会连累你,对不起。我不告你。你放心,我没事的话就不追究刑事责任。”
  阿玲爸爸也表示,只要阿玲能顺利康复,他不想过多追究小王的责任,但会寻求经济赔偿,“阿玲住院治疗花了十万多元,会找对方协商补偿。”
  小王爸爸表示,“我们是工薪家庭,经济不宽裕,但愿意在能力范围内作出补偿。”
  小王爸爸披露买卖经过
  记:小王怎么伪造介绍信和证明帮阿玲买到铊?铊的出厂价500元,小王卖了1500元,中间差价是怎么回事?
  王爸爸:他是在一家卖化工用品的贸易公司工作,客户订了货,他们再向厂商拿货,相当于中介。铊的出厂价多少钱我不知道。女孩一直骗他买铊是要做实验,而且说介绍信回头补给儿子,儿子刚大学毕业工作4个月,还是学建筑的,不是学这个的,铊的危害和法律责任他都不是很懂,手续不全一念之差就卖给了女孩,犯了错误,现在已经受到了法律的惩罚。女孩是学环境工程的,还决定用铊自杀,肯定比我儿子更知道铊的危害和不应该私人买卖,她还骗我儿子卖给她,闹到最后双方都不好,这是我们家长都不愿看到的。
  铊及其解毒药
  铊是重金属有剧毒,能使人的中枢神经系统、消化系统及肾脏发生严重损伤。普鲁士蓝是一种古老的蓝色染料,也是铊的“克星”。 (本文来源:信息时报 作者:蒋隽) [img=http://img1.cache.netease.com/cnews/img07/end_i.gif]majian009[/img]
发表于 2009-3-18 09:1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始终不认为是生命都值得珍惜。想死的人,就让他们死好了。人没选择生的权利,若再剥夺人家死的自由,没道理。
 楼主| 发表于 2009-3-18 09:22 | 显示全部楼层
怪不得现在那么多看客。我真惊了![32]
发表于 2009-3-18 09:29 | 显示全部楼层
:loveliness: :loveliness: :loveliness:
 楼主| 发表于 2009-3-18 09:30 | 显示全部楼层
还知道脸红。还行,还有点人性。
发表于 2009-3-18 09:3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眼神还真有问题 呵呵 俺那不是脸红 是很开心很快乐的表情

[28]
发表于 2009-3-18 09:35 | 显示全部楼层
生死由命 富贵在天 阿弥驼佛
发表于 2009-3-18 09: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阳光这个马甲的嘴也是这么刻薄~[29]
 楼主| 发表于 2009-3-18 09:3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 素月缁衣 的帖子

要吃人是咋的?嘴张这么大!
 楼主| 发表于 2009-3-18 09:4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 傻妞 的帖子

要是这女孩是你亲妹呢?你就让她那么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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