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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公安:于欢案中10名讨债者全部被抓,案件已移送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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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27 09: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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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山东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公告。.jpg
山东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公告。澎湃新闻记者 谭君

3月26日,山东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办案民警告诉澎湃新闻,目前于欢案中10名讨债者(11人中杜志浩已死亡)全部被抓,首要犯罪嫌疑人吴学占、带队讨债的赵荣荣等人已被抓半年,案件已经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

澎湃新闻从源大工贸公司现场所贴布告获悉,受聊城市公安局指派,2016年8月3日,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将冠县吴学占黑恶势力团伙摧毁,首要嫌犯吴学占已被抓获。公安机关向广大群众征集线索,凡受吴学占及其团伙成员侵害欺压的群众,或该团伙违法犯罪活动的知情人,均可向警方报案、揭发。布告张贴于2016年8月11日。

东昌府分局办案民警介绍,“作为上级公安机关指派的案件,我们是在离辖区几十公里外的地方办案,一些情况不熟悉,所以我们通过张贴布告的形式获得线索。请相信我们会秉公执法,会尽力会办好。”

澎湃新闻还从办案民警处获悉,目前吴学占团伙成员仍有人员在逃,警方仍然在积极侦查。

 楼主| 发表于 2017-3-27 09:25 | 显示全部楼层
                  
                     因母受辱刺死他人判无期徒刑 山东青年有望减刑

官方政法部门昨天承诺全面审查此案,平息了部分人对于欢案的愤怒。不过若要消除中国小康社会对人身自由与安全、财产可能受侵害的焦虑,有关当局则还需对执法下更大的力度。

山东青年于欢因母亲受辱而刺死催债人,上月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案件昨天出现转机,于欢有望减刑。

受访学者指出,此案与江西农民杀拆房干部案所折射出的共同问题是,当公权力的违法作为和违法不作为不受制止时,老百姓只能靠自己维权,回归丛林法则,诉诸暴力手段保护自己。

据《南方周末》23日报道,山东省聊城市女企业家苏银霞向地产公司老板吴学占借款135万元(人民币,下同),月息10%,因还有17万元未还清而连日受到暴力催债。2016年4月14日,苏银霞和22岁儿子于欢被11名催债人拘禁在她的工厂里。有涉黑背景的催债人杜志浩对她百般侮辱,除了辱骂,还拿于欢的鞋子捂在她的脸,甚至当着于欢的面,向她暴露自己的生殖器。

《南方周末》根据判决书报道,警方接报到场后没为母子解困,说了一句“要账可以,但是不能动手”便离开。于欢用水果刀刺伤四人,其中杜志浩因失血过多而死。2月17日,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于欢和几名原告人不服所判,提出上诉。

案件经报道后迅速引起社会哗然。网民痛斥催债人的催债手法卑劣,批评警察纵容催债人放高利贷、非法拘禁和猥亵等行为,也批评法院的判决违反人性。网民普遍同情于欢母子,认为任何血气方刚的男子,在目睹母亲被极端猥亵侮辱而警方又没干预制止就离开后,都可能出于防卫做出同样的事。

一审判决书解释,于欢的行为不构成正当防卫,因为虽然当时他人身自由受限,也遭到对方侮辱和辱骂,但对方“未有人使用工具”,而且在派出所已经出警的情况下,于欢母子生命健康权被侵犯的危险性“较小”,“不存在防卫的紧迫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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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3-27 09:26 | 显示全部楼层
最高人民检察院已派员赴山东全面审查

案件昨天出现转机。中央和地方政法部门相继通过微博表示“高度重视”此案。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已派员赴山东阅卷并听取山东省检察机关汇报,正在对案件事实、证据进行全面审查。“对于欢的行为是属于正当防卫、防卫过当还是故意伤害,将依法予以审查认定。对媒体反映的警察在此案执法过程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将依法调查处理。”

通报也表明,上级检察院有权撤销或变更下级检察院的决定。

山东省检察院表示会认真贯彻最高检的要求,第一时间抽调公诉精干力量全面审查案件。山东省公安厅也称,已派出工作组赴当地,对民警处警和案件办理情况进行核查。山东高院则通报,受理于欢和原告人的上诉。

聊城市昨天表示,已成立由市纪委、市委政法委牵头的工作小组,针对案件涉及的警察不作为、高利贷、涉黑犯罪等问题全面展开调查,并将全力配合上级司法机关的工作。

律师斯伟江接受《联合早报》访问时表示,最高检罕见地在星期日发布通报,这意味案件很可能改判,于欢的判刑可能减轻。

他指出,催债人以拘禁、破坏社会秩序等非法手段催债的现象普遍存在,警察对此不积极执法而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现象也普遍存在,原因主要是警力资源有限,警力倾斜到了其他类型的案件。他认为,舆论压力短期内可以让公安更加正视暴力催债的问题,但长期还是会回到老样子。

本月发生了另一起引起舆论关注的血案。江西农民明经国为阻止村干部拆房而杀死对方。斯伟江分析,明经国案中的干部如果确实非法强拆,属于违法作为,于欢案中的警察如果确实没有保护于欢母子不受催债人的侵害,属于违法不作为。
他说:“两起案件的共同点是公权力的执行缺乏足够的制约。公权力的违法作为如果没有受到制止,公权力的违法不作为如果没有受到惩罚,那么大家就只能靠自己,回到原始丛林社会,那肯定就不够文明。”

《人民日报海外版》微信公号“侠客岛”分析,群情激昂的背后,透露的不止是对于欢个人生死的挂怀,也是大众情绪的焦虑和不安,“因为没有公权力的保护,每个人都可能遭遇于欢一样的屈辱”。

官方政法部门昨天承诺全面审查此案,平息了部分人对于欢案的愤怒。不过若要消除中国小康社会对人身自由与安全、财产可能受侵害的焦虑,有关当局则还需对执法下更大的力度。文/游润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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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3-27 11:22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民网评:高利贷肆无忌惮 政府警方何以无作为?

这个周末,朋友圈满屏皆是“刺死辱母者”——22岁的于欢,用带血的刀刃捍卫妈妈的尊严,被判无期徒刑。舆论空前一致的愤怒,让最高检迅速回应并介入调查。然而,需要重新审视的,不独是于欢母子的遭遇,更是他们所代表的中小民企身后,无法逃避的民间借贷噬人的狰狞。

于欢之母苏银霞,为了让命若游丝的企业继续喘息,向所谓地产商人吴学占(已因涉黑被警方控制)借月息高达10%的高利贷以周转,尽管此后偿还额相当于本金两倍,仍无法彻底清欠。于是,涉黑团伙的暴力催债张狂登场。让于欢举起那柄绝望水果刀的,不仅仅是非法拘禁和极端侮辱,也是民间借贷滋生的贪婪与无耻。

于欢一案,将隐于地下N年、始终禁而不绝的民间高利贷恐怖行径,也将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今日、中小企业面临的资金周转困境,统统大白于天下。类似的暴力催债事件,在长三角、珠三角,几乎每天都在隐秘中发生……

苏银霞为什么不向银行借贷,而要主动踏入可怕的高利贷陷阱,甚至有报道说,她本人也涉嫌介入非法集资。那么,这张网究竟有多大?捕住了多少民企?

很多小微企业,在正常融资渠道中走投无路。众所周知,银行钟情的信贷对象,要么是国企,哪怕亏损也不怕贷不到款;要么是长盛不衰的房地产。而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小微企业,要从银行借贷,比登天还难。银行也振振有词,借钱给民企风险太大,一旦欠债不还,法院往往一摊手:执行太难。于是,地下钱庄这个毒瘤,在小微民企旺盛而无奈的需求下,越长越大。在惊人的厚利驱动下,涉黑性质的暴力催债此起彼伏。

那么,面对民间高利贷肆无忌惮的嚣张,一些地方政府和警方何以无所作为?

国家规定的合法年息上限不是36%吗?而各种高利贷早已严重超出,有法律界人士评价,吴学占从苏银霞手中获取的大部分本息,已是非法所得,不受法律保护。然而,接获报案出警的民警,面对催债人的恶劣行径,却极其轻描淡写,“要账可以,但不能动手打人”,居然随即离开,置苏氏母子安危于不顾,悲剧于是发生。

事实上,高利贷的获益者,往往不只是放贷人自己,为了保障“非法”生意的安全,这根利益链条常常会把某些官方人士环绕进来。有厚利可图,为“非法”撑开保护伞的那些力量,足以使放贷人猖狂。

民间高利贷侮辱和伤害的,不仅仅中小民企,还有在他们提供的大量就业岗位上勤勉养家糊口的普通打工者,更有正在努力通过脱虚向实、寻找靠谱动能的中国经济。

就在刚刚结束的全国“两会”,李克强总理在记者会上首先回应的,就是金融市场问题。他斩钉截铁地表示,“实体经济不发展,是金融最大的风险”,他还说,去年采取一系列措施,主要是为了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所以金融机构还是要着力去支持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绝不能脱实向虚。

相信正处在困境之中的中小企业主,会为总理这一毫无保留的支持感慨万千。而金融机构还能对总理的当头棒喝无动于衷吗?

无数中小民营企业,正在用最草根的力量,拼命支撑起中国的实体经济。很难获得信贷支持的他们,不得不承担高昂的融资成本,却成为解决中国就业的最大功臣。据统计,我国私营企业超过1598万家,个体工商户超过5073万户,从业人员达2.57亿,民营经济税收贡献超过50%,创造GDP超过60%,固定资产投资占比超过64%,提供了超过80%的城镇就业岗位和90%的新增就业岗位。

如此功劳,值得被全社会尊重,更应得到金融业千方百计的支持而不是歧视。但愿,于欢一案,能提醒中国金融界正视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不要在已经脱实向虚的中国经济伤口上再撒盐,更不能在高利贷者身后助纣为虐……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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