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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前线

《蜗居》的热播成就了一个“女性杀手”——宋思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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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4 15:08 | 显示全部楼层
海萍这个人物塑造的不成功,到最后倒成了哲学家了叨叨了半天的道理,似乎是这个剧的总结,什么呀!海藻投身宋,海萍有间接的推动,最后了嘿,她的结局倒是最好
发表于 2009-12-4 20:18 | 显示全部楼层
空虚的人啊
发表于 2009-12-7 01:41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在这条女人街上,有些女人不喜欢宋思明。这条街毕竟很窄,相对于外面熙熙攘攘的大街,这里只能算是个小胡同。
总感觉有的女生把深刻而复杂的问题看得简单化、绝对化、表面化、情绪化了。
跟梅兰学了词:梨花带雨。
发表于 2009-12-7 01:4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前,看上面的广告“玩斗地主,送笔记本”。我陪嫩玩斗地主,嫩送我笔记本?
发表于 2009-12-7 02:04 | 显示全部楼层
43# 牧歌
人没有情绪和喜好就成人云亦云了~~难道外面的大街上大家都喜欢某个人?什么复杂问题,我没有能力纵观和综述,只是谈自己最直接最真切的感受,不必被斜视吧?
 楼主| 发表于 2009-12-7 02:07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实中,如果有一个宋思明和一个小贝摆在眼前,我想大概很多女性会选择宋思明的吧!评论别人与对待自己,有时不是一回事。
 楼主| 发表于 2009-12-7 02:08 | 显示全部楼层
44# 牧歌


相当遗憾,我不会斗地主。[29]
发表于 2009-12-7 02:21 | 显示全部楼层
46# 前线
我以上的言论并没有对海藻说什么太非议的话。如果宋与小贝是一样的未婚身份,当然选他很好。问题是——他根本没有资格去那样爱别人,我一直在说的是这个问题!你们不要避重就轻好不好?我觉得他的行为涉嫌违法!并且我也说了,如果他真爱海藻不能自拔,就痛快地离婚再婚,大家都能理解和接受,我会祝福他。
但关键是他想两边都占着,自己把自己逼到了死胡同。如果法律允许多妻制,大概一切都没问题了(但他以权谋私太严重也是问题)。。。。[29]
发表于 2009-12-7 02:30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说,最后海藻的悲惨结局大部分是宋的责任,作为一个年长的有阅历的人他对不谙世事的小姑娘那样引诱,就是太自私太卑鄙!爱并不代表他就可以不顾一切地占有,他在遵从自己内心贪欲(对权力对金钱对感情)的时候根本不考虑后果,正是他的光环掩盖了他的私欲,这样的人对社会极其危险,增加了很多不安定因素。
这是我的理解,我保留,并接受别人有不同意见,尊敬有不同意见的人。但我不能接受别人对我的不同意见嗤之以鼻的样子。
发表于 2009-12-7 02:34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实中,如果有一个宋思明和一个小贝摆在眼前,我想大概很多女性会选择宋思明的吧!
前线 发表于 2009-12-7 02:07

那也不见得吧!你没有权力替多数女性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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