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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木木

这样的和那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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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4 12:5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得意地看着我这些充满柔情与文采与诗意的话语,羊羊过来捅我一下:瞧你这充满脂肪的肉体……
落雁 发表于 2010-10-4 12:52

切! 别笑料我!我脂肪蛮多滴!
发表于 2010-10-4 13:0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心灵之眸 于 2010-10-4 13:16 编辑

呵呵,186楼写的不错,有进有退,也比较全面,顶一下[43]。
188楼写得幽默感人,算是回归宣言吗?举起双臂拥抱一下:loveliness:。
那就再正经一下吧:论坛是大家的,不应属于哪一个人或哪一圈人。我们既然来到这里,就是希望有这么一个和谐共处、平等交流的平台。有意见不要紧,本着真诚的态度提出来,相信明事理的坛友能够做到互相谅解,和平解决。就如本次事件的主角――木木与留版,已经表态和解了,仅代表个人再次热烈欢迎――欢迎木木归队,欢迎木木与留版的明事理[33]。
同时也希望管理者能从这次事件中总结经验,认真反思一下自己在这次事件中到底做的是否明智,正确看待这次事件。我还是那个态度,论坛的砖战是对不同意见的辩论,思想火花的碰撞,当事人如能以公正的心态,对事不对人,我支持这种砖战。那种人身攻击似的砖战并不能真正解决问题,图一时痛快而已,其结果多是伤人害己,也使不少当事人最终离开这里。看有人说:前线论坛离开谁,也会发展下去。这句话理是这么个理,可我觉得缺少那么一点儿以人为本的思想,少了TA,论坛就少了一种色彩,难道管理者不希望论坛色彩更斑斓一些吗?我觉得论坛的管理者拥有的胸襟有多宽,前线论坛的前景才会有多广。也希望管理者们表表态,欢迎木木、小小及其他因各种原因离去的朋友们回来。
发表于 2010-10-4 13:47 | 显示全部楼层
189# 落雁
爱死你这一帖了~~~但我要澄清两点:
一,我说马甲老大站在你的队伍里,是指ta观点支持你,并不说明你们认识,现在看ta最后那个跟帖也没有像当初出来发帖那样旗帜鲜明——大家也许都和谐了~~
二,我想起顾城还是鲁迅的,只是联想,类比一下,并不是说你们就像他们~~~对一些名人(尤其是文学艺术界的名人)的看法一直都有不同的,褒贬都有,不讨论了~~
完了,是不是又超过100个字了~~以后考虑用半文言来写,节省~~
发表于 2010-10-4 13:49 | 显示全部楼层
193# 心灵之眸
哪个管理者赶谁走来吗?我觉得来去都是自由的~~
继续反对破口大骂的帖子~~支持适当管理~~
发表于 2010-10-4 14:07 | 显示全部楼层
愤怒的向某人的柔情提出抗议,直接忽略我的存在。

唉,我累呀。刚刚买了一套博世的电器,贵是贵死,但是更贵的是品质。

所以,宁缺毋滥。
发表于 2010-10-4 15:15 | 显示全部楼层
海云姐。。。不想再说这个事了,但我保留意见。要再说下去没玩没了

落雁。。。谁说我是你圈子里的啦,我根本没加入什么圈子,我说的话都是我自己的看法,根本就不是你的代言,也不是有意要帮你说话,这个事不管是发生在落雁还是落燕还是落什么的身上,我都会这么说,我又不认识你也不是你什么人,我干嘛要帮你呀,我只代表我自己
发表于 2010-10-4 16:4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没有近观,也没有走远,不远不近的距离,正好能听见你的思念,你的关心,你的爱护,你的体贴;
我没有兴奋,也没有伤感,不喜不悲的情绪,正好可以感受你的理解,你的宽容,你的不舍,你的呼唤;
我没有参与,也 ...
落雁 发表于 2010-10-4 12:21

回落雁,没猜错的话,你就是木木,给你发了短消息,很中肯而坦诚的话,也不知是不是成功了,我这里网络不好用。
看到你提到我们夫妇俩,感谢你的理解!人都说“患难走过的才是夫妻”,我们确实很珍惜这份患难中才产生的感情,只有有过坎坷经历的人才能体会到我们心中对彼此的那份感激和珍惜。
过去的,就过去了,说开了就没有必要再放在心里,我对你和那位叫“马甲老大”最后的一番言辞都很欣赏,人就应该豁达些,拿得起、放得下。我在给叶茂的短消息里也提及,我对你除了那些英文字母,其他没有任何不良印象,仅代表我个人观点说一句:回来轻轻松松地玩吧!
另:喜欢看我博客尽管大大方方地看,不必象你说的如什么狗仔队一样偷偷摸摸,呵!
发表于 2010-10-4 17:39 | 显示全部楼层
海云姐。。。不想再说这个事了,但我保留意见。要再说下去没玩没了

落雁。。。谁说我是你圈子里的啦,我根本没加入什么圈子,我说的话都是我自己的看法,根本就不是你的代言,也不是有意要帮你说话,这个事不管是 ...
花妖 发表于 2010-10-4 15:15

现在就把你圈进来,你摆脱不了干系。我这个不是圈(juan),是鸟巢啊,级别高着呢。
当初短信勾引过你,被你凌厉地拒绝了,伤老心了。
我今天是人逢喜事精神爽,所以我可以原谅一切西装包不住露出的大尾巴回来圈人……建立自己的圈子。
发表于 2010-10-4 17:41 | 显示全部楼层
愤怒的向某人的柔情提出抗议,直接忽略我的存在。

唉,我累呀。刚刚买了一套博世的电器,贵是贵死,但是更贵的是品质。

所以,宁缺毋滥。
朵云轩 发表于 2010-10-4 14:07

我不嫌贵,送给我吧。
发表于 2010-10-4 18:49 | 显示全部楼层
凄怆曰

   三年的岁月,又是一个萧瑟的秋季,是谁舞起了灵动的画面,让凋零的万物在一片河蟹声里失去了本来的思考和足印;“慎思明辨,且论且谈”难道真的能惊天地、吓鬼神?

  三年前的烟台女人街简直就是一个传说,但这个传说在那一日开始谱写;那时的坛子不大甚至很渺小,但却在祥和的呻吟声中发展、少得可怜的帖子却能表达出一个人的真挚与善意、正是一批原创者在这块小地方写下了他们(她们)最真挚的美文、美图,这些拓荒者用自己的智慧和潜质栓释了“论坛兴亡、匹夫有责”;她(他)们相互挽扶着、支撑着烟台女人街的发展与壮大。缄默,画卷。三年的时间片段并不遥远。但却历尽沧桑不能不让人感慨,是谁破坏了论坛原来的精神和执着?我不想找到答案,但我知道他(她)们在用一个华丽的词语:和谐。和谐本身没有错,但中庸之道的儒家学说从来都是权贵们愚弄百姓的工具!

  是什么力量能把人变成鬼?又是什么原因使得某些人如此得宠?答案无非有两个:一就是该坛友有过人之处,二就是某些特殊关系。什么是特殊关系?答案也无非有两个:一就是他们所谓的圈子里的人,二就是有那种或者那种关系。于是乎小人自然会得志;淫荡自然会变成时尚。

  这里我说说海云这个大人物,海云本来是个好事的人,“豪放不羁”是她的本来面目,但是什么使得海云在坛子里如此的圆润?这正是所谓的“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于是海云就被利用成了论坛“发展”的一面大旗。至于山东骑士,不值得一提;小贩不错,只是想拿我开涮。如此简单而已,说多了就是废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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