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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木木

这样的和那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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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3 00:34 | 显示全部楼层
另外,先去把红包领了。咱俩荣登昨日发帖量榜首。
发表于 2010-10-3 00:36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垄萝卜一笼菜,谁的老婆谁喜爱。这是一般的道理,二奶也是一样,前线开坛讲法,自然有他的道法,你大可不必替人家操心。你应该做的是维护论坛的氛围,应该说你和骑士都没有权利封杀一般性的回帖。骑士前脚走你后脚马上杀到,什么意思?你有本事?还是权贵高于一切?你今天的行为已经完全抹杀了一个公民所应该享受的基本权利,知道吗你!
当然争辩各有各的方式,直截了当和含糊其词没什么不同,只是表达方式上人的爱好不同而已。我可以毫不客气的告诉你,你封杀我的一般性回帖和骂我你妈了X没什么两样,我非常愤怒,不是一般性愤怒!你可以封杀我,但你要知道其后果,平民是不拍担责任的,请你明白!
发表于 2010-10-3 00:39 | 显示全部楼层
168# 种酒男人

咱俩一起喝酒:你说,二奶。我说,挺好的;你说,小人。我说,难养啊。你要是说:你这个小人,你老婆是二奶!我绝对一个酒瓶抡你脑袋上。
小贩 发表于 2010-10-3 00:27

你简直是无稽之谈!
发表于 2010-10-3 00:41 | 显示全部楼层
行啊,今天的争辩以总版主胜利而告终。
发表于 2010-10-3 09:5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倾向性太明显,小心砖头来了俺不帮你顶啊:lol。
心灵之眸 发表于 2010-10-2 13:25

我怕谁?砖头瓦块尽管来
发表于 2010-10-3 09:5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早说过,没有观众,那些演员自己都觉得演着没意思,可偏偏我们大家都当了观众,甚至某种程度还客串一把演员,这个大戏才得以愈演愈烈。叶导说过,这个时候沉默才是智慧。借用某人的话:不说的嘶哑!:lol
山东骑士 发表于 2010-10-2 15:20

敢问一声骑士:今天你智慧了吗?
发表于 2010-10-3 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论坛是捞钱的儿子,”这是我说的:“捞钱比谁都爱惜这里”。捞钱是大家公认的喜欢争执和挑事的人,但也是更多人比较喜欢的人,为什么?争辩也要讲一个方式方法的问题。
小贩 发表于 2010-10-3 00:14

这里可以为老前传种接代吗?既然老前把这里当儿子看,为什么说那么低级龌龊 下流的话??我一个局外人看了都感觉那些话从老前嘴里说出来,那一刻的感觉就是老前连乡村泼妇都不如!没准那些话地痞流氓听了都害蛋!
发表于 2010-10-3 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完整的看过此帖,终于搞清论坛管理者的思路:
嫩可以指一群坛友为蚊蝇,但不可指其中之一为SB...

挺有趣的观点!

PS:本帖中SB 无专指,请勿以上述观点为由删帖
发表于 2010-10-3 10:42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后面这七八页,心里好悲凉~~
只就花妖和心灵的几个长回复说两句:
108# 花妖
同意(尤其是写帖者要考虑别人感受,还有对争执旁观者的建议),也看到你的拳拳之心~~~不过我觉得论坛上看不惯的事情不能跟社会风气恶化甚至犯罪现场做类比(当然你也说了扯得有点远)。
109# 花妖
这个我觉得回头是俺说话虽然有时有些摸不着头脑,但意思表达我还是看明白的,他说的“强加”、“纠缠”并不是指你,而是指上次事件至今对他们仇视的人。对于上次事件,我基本同意你对事情起因的看法,但后来事情的发展我认为并不是因为谁谁态度不好,而是因为有些人骂得太难听了,那么凶狠地对待别人无心犯的错误,能期望人家诚心地道歉吗?再有,那是两口子的ID他们早就自我公开,老公帮老婆说几句话我认为说得过去,即使老婆不愿意,每个探友都可以表达自己的看法吧~~
发表于 2010-10-3 13:1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无关人员老抱着确实很汗,我BS自己一下先~~:L想说的话还是继续一下:
124# 心灵之眸
看你们老责问骑士,挺同情他的~~就我的理解说下看法:
灌水版块这个帖子http://ytnrj.5d6d.com/thread-17056-1-2.html,里面又是B,又是SB的,算不算骂人?。。。这些帖子都还在原来的位置

这是后来站在木木一方的人发的,骑士们哪还敢再删呀移呀的,都吵翻天了,既然很多人想谈这个话题,就谈吧,现在关于这个话题不是同时有好几个帖子硬硬的还在吗(学木木语)~~
她们都是这次事件的受害者。

我觉得,那样的争吵,广大坛友(含管理人员)都是受害者~~余害到现在还没有结束~~瞧我们这些抱着的~~
不过我也想,既然都开诚布公地谈了看法,不妨谈个彻底,大家长点教训,免得下次还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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