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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我刚刚发给市长信箱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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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7 07: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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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新奥燃气公司的退休人员,我的名字叫    。现住在牟平区沙河崖村。
      现在向你们反映一下问题:
      我2011年7月22日因骑自行车发生事故受伤,2根肋骨骨折,肩部筋健断,肺部严重受伤,软组织严重挫伤。后,在乳山市医院住院7天,转牟平正骨医院住院12天。(为了节省住院费用,我不顾院方劝告,没有开刀修复左肩部断裂的大筋,坚持出院回家休养)。住院期间共发生医疗费用8000余元。如果加上其他费用和自己买药的费用,总费用应该在15000元左右。
      8月上旬,我把住院有关单据报给公司,由公司经管人员上报烟台市社保局医保处。
      在长达8个月的时间里,虽经我们公司一再催促,但是,医保处均以需要去就诊医院调查,和他们没有车辆还没去调查为由,迟迟拖着不予报销。为此,我不下20次打电话找医保处经办人员,可是电话不是没有人接听就是说经办人不在。如今我的医疗费用报销还没有解决。
      我不禁要问,医保处究竟是干什么的?
      我认为:
      1、        医保处作为市政府的窗口单位,代表的是市政府的形象,不能把市政府“执政为民”只当成口号,应该全心全意为市民服务,为病患者及其家庭排忧解难。现在医保处把患者上报的医疗费能拖则拖,迟迟不给报销,能说明做好了本质工作吗!?
      2、        不能把“单位没有车,不能去调查”当成迟迟不给患者报销费用的理由。医保处有或者没有车与患者无关。患者没有义务给医保处解决交通工具问题。不是还有方便的公共交通吗?医保处不能以没有车为借口拖着不给患者报销医疗费用。
      3、        报销医疗费用,这是患者和患者单位多年交医疗保险的回报。不存在谁恩赐的问题。严格的说,这笔费用本来就属于患者。医保处不及时给予报销,于法于理都是没有道理的。
      4、        把医保处的工作作风称作官老爷作风,我认为恰如其分。由于医保处的慵懒、拖拉,极大的损害了政府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形象,损害了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在老百姓心中医保处成为不讲效率和没有诚信的衙门。
      5、        烟台社保局局长,烟台医保处处长必须为自己的不作为,给市政府抹黑负责。我呼吁医保处有关人员,如果你们还有人的良心,请主动下课。
发表于 2012-4-17 07:36 | 显示全部楼层
苏哥哥,我顶你!
发表于 2012-4-17 08:23 | 显示全部楼层
顶楼主。8个月过去,居然还没有给予解决问题。
请问,我能说烟台话吗?
发表于 2012-4-17 12:08 | 显示全部楼层
苏老头,坚决顶你!尽管你骂过我~~
发表于 2012-4-17 12:34 | 显示全部楼层
顶顶!!!!!!!!!!!!!
发表于 2012-4-17 12:53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2-4-17 13:01 | 显示全部楼层
苏老信中有一重大漏洞:忘了表明自己军转干的身份,特别是作为全国双优模范城市,市里应该有个说法。
发表于 2012-4-17 13:40 | 显示全部楼层
恩,这事是得有个说法,苏老我支持你!
 楼主| 发表于 2012-4-17 15:12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木木 、阳光频道 、依然梅香 、人海拾珍 、沧海碣石 、恐龙哥哥 、喜欢海的阿美的支持。
坚决讨要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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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17 15:16 | 显示全部楼层
市长信箱工作程序第二条说:“问题比较复杂的也应在3至7天之内办结”。
我现在静待他们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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