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鲫 发表于 2013-3-2 10:38

国务院:出售自有住房所得须缴20%个税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通知称对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将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对出售自有住房按规定应按转让所得征收20%个人所得税。对省级政府稳定房价工作不力的将进行约谈和问责。

能降低房价吗?拭目以待。。。

琪琪 发表于 2013-3-2 22:08

观望中、期待中......

氢99 发表于 2013-3-3 08:24

喜迎新政。建议提高到100%   ,    我们自己家多年积蓄的东东,如果增值,愿意捐给我的祖国。钱嘛,身外之物,谁花都一样。

氢99 发表于 2013-3-3 08:40

建议八二分。 税收八,百姓二。钱都是身外之物,藏富于民,百姓心理负担太大。 就像范伟一样, 中三千元彩票,嘎,就抽过去了,多遭罪啊。

恐龙 发表于 2013-3-3 11:10

房价又一轮大涨的时间来了。房地产商估计又在家偷着乐了。

二手房差价的20%的税肯定要转嫁到买房的人身上----本来想买个二手房的人肯定要转身去买新房-----房地产商不趁此机会涨价还等何时?

士兵突击 发表于 2013-3-4 20:31

天朝的政策。。。。。。。。。。。。。。无语了

玛兰 发表于 2013-3-8 20:14

今天听说山东省执行的是3%的个税,不知这消息可靠不?

姚明 发表于 2013-3-10 08:18

听广播说山东暂不执行20%个税的规定

玛兰 发表于 2013-3-15 23:43

国家帮开发商去库存的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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